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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建议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8点击:29
留言板:现在想买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但由于一套房用的也是公积金贷款且没有结清,所以二套房没办法用公积金贷款。 建议能够放开这项限制,允许首套没有结清的人员,进行公积金二套贷款。响应国家促消费的政策。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婚内家庭在武汉办理了一笔纯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中,您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置一套一手房,咨询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能否再次使用公积金购房贷款。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若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年以内,首付款金额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若购买存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以内,已支付给卖方不少于20%的首付款,所购房屋的房龄在30年(含30年)以内且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并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且尚未过户至借款人名下;家庭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未设立居住权;缴存职工(含配偶)在近六个月内有购房提取记录的,暂缓受理贷款申请。《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中明确要求家庭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若您家庭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则无法申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9月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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