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业光谷丽都-龙城社区医院私挖绿化带建停车场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4点击:23
武汉留言板:标题如下:
宝业光谷丽都-龙城社区医院私挖2023年8月22日,宝业光谷丽都小区门口的龙城社区医院私挖绿化带建停车场,市政绿化带被铲,人行道被占,两排十几棵大树被挖,严重破坏市容,对附近居民人身安全有重大隐患,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那条路上每天有整个龙城路包括锦绣龙城,中谷苑,宝业光谷丽都近上千名读光谷五小的小学生经过,另外还有去南湖社区读蓝迪之星幼儿园的小朋友经过,每天上学放学路上老人带小孩必经之路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況回复如下:因龙城中心门前非机动车位匮乏,就医人员时常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37条 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人应当征求权属人意见,并报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定;第41条 对申请移栽、砍伐城市道路、公园绿地的树木五十株以上或者城市道路、公园绿地以外的树木一百株以上的,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考虑到医疗卫生机构的特殊性,且该处绿化花坛移栽树木数量为12棵,未达到需征求公众意见和组织听证的条件。城管局(园林和林业)依法按程序审批同意该中心关于门前花坛改建提升方案的临时占绿申请,并要求该中心采用新种绿篱的形式新建绿化。原绿化花坛改建为非机动车停车位,未占用原人行道,该人行道继续开放交通。改造后的非机动车停车位严禁停放机动车。区城管局(园林和林业)已要求该中心在改建的非机动车入口处安装拦车桩,禁止机动车停放,并常态化维护花坛改造后的秩序安全及周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不得收取相关停车费用。若后续该中心将该处非机动车泊位改造用于停放机动车,区城管局园林和林业科将责令该申请单位按照原状恢复绿化。9月1日,我局通过电话1774065140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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