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新城物业不作为,不管事,小区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看图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点击:37

武汉留言板:丽水新城物业不作为,不管事,小区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看图,不用联系我,联系物业就行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丽水新城小区楼顶地砖破损、通风管生锈的问题。2023年9月1日10:22分、11:16分、11:47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多次致电您,您均未接听电话,导致无法核实具体情况。该小区于2005年建成并陆续交付使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023年8月,物业企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小区高层18栋、19栋顶楼地砖破损、通风管生锈问题,已及时安排工程人员进行修复(见附图)。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该小区已过质保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共有区域的维修养护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因小区交付年限较久,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现象,为了避免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巡查频次,对各楼栋公共区域逐步排查,如需大修大补,及时上报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征求小区业主意见,拟定维修方案,请您继续关注后续处置事宜。9月1日10:22分、11:16分、11:47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34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见附图)。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主要反映丽水新城小区楼顶地砖破损、通风管生锈的问题。2023年9月1日10:22分、11:16分、11:47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多次致电您,您均未接听电话,导致无法核实具体情况。该小区于2005年建成并陆续交付使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023年8月,物业企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小区高层18栋、19栋顶楼地砖破损、通风管生锈问题,已及时安排工程人员进行修复(见附图)。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养护、维修,由业主负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该小区已过质保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共有区域的维修养护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因小区交付年限较久,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现象,为了避免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巡查频次,对各楼栋公共区域逐步排查,如需大修大补,及时上报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征求小区业主意见,拟定维修方案,请您继续关注后续处置事宜。9月1日10:22分、11:16分、11:47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科通过电话849434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均未接听(见附图)。我区住建局物业科督促物业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提供品质服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经办单位:蔡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