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奥园滨江国际物业不作为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2点击:60

武汉留言板:我是青山区奥园滨江国际业主,交房1年多以来,对物业种种作为非常不满,多位邻居多次反映问题均得不到有效回复。现请相关部门领导下基层核查,落实解决好民生问题,还我们小区全体业主一个公道:
1、物业费按照四星服务标准2.9元/m2进行收费,实际上提供2星服务标准(全体工作人员:保安2班4人、保洁4人、客服2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经理1人),根本无法匹配四星服务;
2、克扣业主装修押金,强行让业主所交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
3、小区内2棵榉木、1棵银杏等树木、绿植枯死之后不补栽;
4、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小区人行道闸,闸机改成收费广告闸;
5、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快递柜、饮水机、电梯广告、回收柜、物业公司广告等,并且相关公共收益未按市局要求进行公示;
6、无安全防范意识(1)消防检查未按要求做到1月1检,长期事后补签字(2)监控室长期无人值守(3)未按要求配双岗,员工无证上岗(4)大门岗亭保安形同虚设,坐岗亭吹空调玩手机(5)陌生人员岔进岔出,地下室门禁未装,外来人员可以直接进小区进电梯;
7、2栋电梯无障碍按钮一直无法使用,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脱责任;
8、电动车棚等一直未解决、未安装;
9、小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地下室长期无人清洗,入户大厅、连廊长期积灰,蜘蛛网到处都是;
10、顶楼违建助纣为虐,为违建业主提供便利开放楼台,事后推卸责任,违建至今1年多以来依旧未拆除;
11、地下室多次出现流浪狗,妨害公共安全,物业不管不问;
12、有关下水管漏水、窗户破裂等报修事宜,物业敷衍应对,想办法拖延;
13、电梯口大面积漏水,修复管道后墙面、地面水渍等痕迹未处理;
14、户内可视对讲等以没货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
官方回复:尊敬的汪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区房管局业务科室已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针对您反映的小区物业服务问题,现场物业公司负责人也一一进行了解答。1.人员配置问题:奥园滨江国际项目目前只交付3栋,自5月以来,人员编制正在陆续补充,该项目目前在岗人员编制10人,保洁6人,共计16人,区房管局已督促物业项目按照合同约定配置人员。2.退装修押金问题: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装修时业主和物业签署的装修管理协议,物业有监督责任,业主在装修完工后,向物业企业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时间退还业主装修押金。该小区称由业主选择退装修押金或转为物业费,不再将押金强制转为物业费。3.绿化养护问题:奥园滨江国际项目绿化未移交,关于绿化树木枯死等问题区房管局已督促物业向开发企业去函,协调开发企业尽快处理。4.公共收益问题: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公共设施和公有部分由物业企业代为运营,扣除管理成本后,所得收益进入公共收益账户,待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移交业委会管理。相关的公共收益已在各楼栋公示栏里进行张贴公示。5.巡查及秩序管理问题:每月安排:①消防设施检查,封条每月更换,因秩序人员流动性大,前期确实存在漏签情况,自5月人员补充以来,秩序部门于8月4日已全部检查更换完毕;②监控室已配备人员早晚班24小时值守;③门岗人员每小时巡查小区及周边情况汇报;④门岗设有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地下室单元门禁已可正常使用。6.电梯问题:小区电梯目前还在质保期,由物业代为管理,关于2栋电梯无障碍按钮无法使用问题,物业公司已联系维保单位,预计本月底修复,电梯口漏水问题已维修,电梯口地面水渍痕迹已清理干净。7.环境卫生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园区卫生清扫工作,保障小区居民的环境卫生。8.流浪狗问题:建议物业秩序人员每天定时进行巡查,如发现流浪狗第一时间进行驱赶,并及时拨打110。为防止流浪狗进入小区,已在地下车库增加挡板。关于您反映的奥园滨江国际小区下水管漏水、窗户破裂等维保情况,经核实,目前金奥公司因资金原因导致小区维修缓慢,区城建局正在协调建设单位筹措资金尽快予以维修。关于您反映的可视对讲的问题,建设单位因资金原因导致60余户可视对讲缺失,现区城建局正在协调建设单位尽快筹措资金购买可视对讲移交物业。青山区公安分局冶金所社区民警何警官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频率,因奥园滨江业主对于电动车车棚选址问题存在多方意见,导致电动车车棚暂未建设。 下一步,冶金所民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一起汇集意见后,加快电动车车棚的建设工作。青山区奥园滨江国际小区2、3栋顶楼确实存在违法搭建。关于该违法搭建问题,冶金街已于2022年10月26日向青山区规划部门去函,基于回函,对四位违法相对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经过冶金街执法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及面对面沟通,其中两位违法相对人已于2023年3月16日配合执法工作人员对违法搭建进行了拆除,对另两位暂时不配合的违法相对人也分别下达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违法建设拆除公告》。后续冶金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会依法依规推进案件进程。区房管局也要求物业公司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管理,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后期也将继续跟进处理。8月17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告知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1、物业费按照四星服务标准2.9元/m2进行收费,实际上提供2星服务标准(全体工作人员:保安2班4人、保洁4人、客服2人、工程技术人员2人、经理1人),根本无法匹配四星服务;
2、克扣业主装修押金,强行让业主所交装修押金转为物业费;
3、小区内2棵榉木、1棵银杏等树木、绿植枯死之后不补栽;
4、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小区人行道闸,闸机改成收费广告闸;
5、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在公共区域安装快递柜、饮水机、电梯广告、回收柜、物业公司广告等,并且相关公共收益未按市局要求进行公示;
6、无安全防范意识(1)消防检查未按要求做到1月1检,长期事后补签字(2)监控室长期无人值守(3)未按要求配双岗,员工无证上岗(4)大门岗亭保安形同虚设,坐岗亭吹空调玩手机(5)陌生人员岔进岔出,地下室门禁未装,外来人员可以直接进小区进电梯;
7、2栋电梯无障碍按钮一直无法使用,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脱责任;
8、电动车棚等一直未解决、未安装;
9、小区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地下室长期无人清洗,入户大厅、连廊长期积灰,蜘蛛网到处都是;
10、顶楼违建助纣为虐,为违建业主提供便利开放楼台,事后推卸责任,违建至今1年多以来依旧未拆除;
11、地下室多次出现流浪狗,妨害公共安全,物业不管不问;
12、有关下水管漏水、窗户破裂等报修事宜,物业敷衍应对,想办法拖延;
13、电梯口大面积漏水,修复管道后墙面、地面水渍等痕迹未处理;
14、户内可视对讲等以没货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
官方回复:尊敬的汪先生: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区房管局业务科室已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针对您反映的小区物业服务问题,现场物业公司负责人也一一进行了解答。1.人员配置问题:奥园滨江国际项目目前只交付3栋,自5月以来,人员编制正在陆续补充,该项目目前在岗人员编制10人,保洁6人,共计16人,区房管局已督促物业项目按照合同约定配置人员。2.退装修押金问题: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装修时业主和物业签署的装修管理协议,物业有监督责任,业主在装修完工后,向物业企业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物业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时间退还业主装修押金。该小区称由业主选择退装修押金或转为物业费,不再将押金强制转为物业费。3.绿化养护问题:奥园滨江国际项目绿化未移交,关于绿化树木枯死等问题区房管局已督促物业向开发企业去函,协调开发企业尽快处理。4.公共收益问题: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公共设施和公有部分由物业企业代为运营,扣除管理成本后,所得收益进入公共收益账户,待小区成立业委会后移交业委会管理。相关的公共收益已在各楼栋公示栏里进行张贴公示。5.巡查及秩序管理问题:每月安排:①消防设施检查,封条每月更换,因秩序人员流动性大,前期确实存在漏签情况,自5月人员补充以来,秩序部门于8月4日已全部检查更换完毕;②监控室已配备人员早晚班24小时值守;③门岗人员每小时巡查小区及周边情况汇报;④门岗设有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地下室单元门禁已可正常使用。6.电梯问题:小区电梯目前还在质保期,由物业代为管理,关于2栋电梯无障碍按钮无法使用问题,物业公司已联系维保单位,预计本月底修复,电梯口漏水问题已维修,电梯口地面水渍痕迹已清理干净。7.环境卫生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园区卫生清扫工作,保障小区居民的环境卫生。8.流浪狗问题:建议物业秩序人员每天定时进行巡查,如发现流浪狗第一时间进行驱赶,并及时拨打110。为防止流浪狗进入小区,已在地下车库增加挡板。关于您反映的奥园滨江国际小区下水管漏水、窗户破裂等维保情况,经核实,目前金奥公司因资金原因导致小区维修缓慢,区城建局正在协调建设单位筹措资金尽快予以维修。关于您反映的可视对讲的问题,建设单位因资金原因导致60余户可视对讲缺失,现区城建局正在协调建设单位尽快筹措资金购买可视对讲移交物业。青山区公安分局冶金所社区民警何警官已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频率,因奥园滨江业主对于电动车车棚选址问题存在多方意见,导致电动车车棚暂未建设。 下一步,冶金所民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一起汇集意见后,加快电动车车棚的建设工作。青山区奥园滨江国际小区2、3栋顶楼确实存在违法搭建。关于该违法搭建问题,冶金街已于2022年10月26日向青山区规划部门去函,基于回函,对四位违法相对人依法依规进行立案。经过冶金街执法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及面对面沟通,其中两位违法相对人已于2023年3月16日配合执法工作人员对违法搭建进行了拆除,对另两位暂时不配合的违法相对人也分别下达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违法建设拆除公告》。后续冶金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会依法依规推进案件进程。区房管局也要求物业公司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加强管理,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后期也将继续跟进处理。8月17日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已致电您告知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