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春风十里小区物业公司巧立名目,乱收费!
东西湖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25

武汉留言板:我是东西湖区当代春风十里小区业主,小区物业为武汉新控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了安全起见,需对房屋进行封阳台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开发商的原始护栏,但是物业方告知拆除原始护栏必须向物业公司缴纳300元的罚款(只开具收据,没有正规发票),我认为此项收费不合理,同时物业无法出示任何收费的依据、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定价标准,并且在装修前物业公司也没有明确告知。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私自断电,态度蛮横不讲理。请有关部门核实处理,物业公司该收费行为是否合理合规!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8月11日,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私自断电,态度蛮横的问题。 当代春风十里小区由武汉新控辉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您对房屋进行装修过程中需进行封阳台,施工过程中需拆除开发商原规划的护栏。据物业公司反馈,工作人员与您沟通时已将装修相关注意事项告知您,于2023年7月12日与您签署了《阳台封装意向及承诺书》、《房屋装修前重要风险提示》、《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并约定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8月9日经沟通后施工方签署了《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并缴纳相关费用。由于您对此项收费存有异议,双方在进行协调过程中产生了矛盾纠纷。针对上述情况,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义务,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有关规定,我区住建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提供物业服务,同时加强物业人员服务意识和各项技能培训,做好物业服务宣传与沟通解释工作,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营造和谐安全的小区生活环境。 8月11日09时35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于8月11日,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核实情况。您接听了电话。经了解,您主要反映在装修期间物业公司私自断电,态度蛮横的问题。 当代春风十里小区由武汉新控辉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查,您对房屋进行装修过程中需进行封阳台,施工过程中需拆除开发商原规划的护栏。据物业公司反馈,工作人员与您沟通时已将装修相关注意事项告知您,于2023年7月12日与您签署了《阳台封装意向及承诺书》、《房屋装修前重要风险提示》、《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并约定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8月9日经沟通后施工方签署了《高空作业安全承诺书》,并缴纳相关费用。由于您对此项收费存有异议,双方在进行协调过程中产生了矛盾纠纷。针对上述情况,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义务,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有关规定,我区住建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提供物业服务,同时加强物业人员服务意识和各项技能培训,做好物业服务宣传与沟通解释工作,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营造和谐安全的小区生活环境。 8月11日09时35分,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通过电话8389007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经办单位: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