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严查融创临江府物业不作为!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62

武汉留言板: 作为新武汉人,对融创临江府物业的做法非常寒心!融创临江府自5月31日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自行交房起,一再强调物业费从6月1日起交,按照3.2元的标准收费,但目前已过去3个月,物业并没有完成业主合理要求的任何一件大事、小事! 1.融创地产登记的房屋整改信息,物业人员先是以眼神不好、看不出来等理由推诿,之后多次告知其该信息是地产人员登记、区住建局已知晓,开始转变态度,采取不回应、搪塞的态度处理...将近3个月过去了,除了偶尔的不上班和提示信息,没有任何动静(请查看上传图片) 2.按照3.2元的标准, 6月1日起算物业费,物业人员应尽到五星级物业服务义务,但物业人员毫不作为!对业主要求不理不睬,不解决,不负责! 在此,我恳请政府部门帮助处理以下事项: 1.请严查融创临江府物业不作为情况,并反馈处理结果; 2.请核实融创临江府物业是否符合3.2元五星级标准,如果不符合应如何处理; 3.请问: 物业的丝毫不作为,业主是否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4.请核实融创临江府的具体办证时间! 肯定工作人员耐心回复!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房管局了解,您是融创临江府的业主,您现在还没有收房,物业开始收取物业费的问题。经核实,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建立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建立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两者属于不通的法律关系。有关您反映的楼栋管家服务问题,青山区房管局也督促物业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品质,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做好业主的服务工作。同时,经区城建局核实,关于您反映的融创临江府整改问题,区城建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关于何时办理不动产证问题, 经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系统查询核实,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于2023年8月14日完成该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批量),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多次督促,但开发建设单位武汉融创思远置业有限公司未到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缴费领取《不动产权属证明》。8月25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致电您告知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青山区房管局了解,您是融创临江府的业主,您现在还没有收房,物业开始收取物业费的问题。经核实,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之日的前期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后的前期物业费用,由业主承担。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建立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建立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两者属于不通的法律关系。有关您反映的楼栋管家服务问题,青山区房管局也督促物业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品质,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做好业主的服务工作。同时,经区城建局核实,关于您反映的融创临江府整改问题,区城建局已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关于何时办理不动产证问题, 经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系统查询核实,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已于2023年8月14日完成该项目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批量),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多次督促,但开发建设单位武汉融创思远置业有限公司未到青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不动产登记窗口缴费领取《不动产权属证明》。8月25日,青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致电您告知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