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出租车遗留物品归还的感受——从感激变成了遗憾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32
留言板:我8月20日晚11点左右,从武汉站排队乘坐出租车到光谷汉庭酒店,下车过程中将手机遗忘在车上。花了20多分钟(打了5层电话给出租车公司才提供司机电话给我)才联系上司机,车号AA-G0868,联系到司机时,司机说目前在汉口火车站排队,送手机要空载过来,我立即提出了请他打表,我支付车费,同时提出了500元感谢他。之后他很快送过来了,从内心来说非常感谢司机,毕竟我手机找到了。但是,在他准备交还手机给我的时候,说为了送手机给我,闯了红灯,扣6分,需要我再多给点,我只好再加了300元,才拿到手机。(共计奖励了800元)我无法判断深夜司机会不会闯红灯,是不是托词,看信号灯是职业司机的基本素质。拾金不昧是美德,奖励这种美德也是可以的。多数情况遗留物品在车上,联系到司机后都会送来,我们支付车费也可选择感谢一下,我当时和同事说之所以加钱感谢,也是想鼓励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但是谈好感谢,到了归还的时候又临时加钱,这个感觉就很难受了。本来心里是非常感谢这个司机,但是在说好我出空驶车费(80元)外奖励500元后,临时又说闯红灯了要加钱,的确心里不舒服,只能说是对武汉出租车司机管理的一种遗憾。出租车是一个城市的窗口,我看到过很多城市的出租车、网约车归还遗失物品的,多数都只要空驶车费,有时候我们给奖励都说不用了。我当时为了尽早取回失物,也只能多加钱才行。一台手机,已经给了500元额外感谢,应该不少了,最后奖励了800元才拿到手机,其实还是有点高。(从非常感谢变成带着一丝遗憾)
官方回复:尊敬的赵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非常重视,工作人员于2023年8月24日11点23分联系了乘客和驾驶员了解事情经过以后,确定是驾驶员的主要问题,我司已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300元奖励金退回给您,让驾驶员加强学习《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一定不得再发生此类事件。2023年8月24日11点左右,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582748065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同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中良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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