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中建壹品澜庭乱收停车费390一个月

开发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28
武汉留言板:投诉中建壹品澜庭乱收停车费390一个月,停车场空空如也,也要收高费
官方回复:尊敬的张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中建壹品澜庭停车费过高的问题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地库车位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收取停车费只是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车位收取的管理费。我区住建局物管所已督促物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2023年8月29日我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通过电话027-8421201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经开区住建局物业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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