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34

留言板:本人2014年婚前购置婚房,选择的组合贷。2020年此房出售置换另一房产,办理纯商贷,并结清了其它贷款。由于商贷利率太高,生活压力大,现在想办理商转公,咨询12329告知不能办理,要再买第二套才能用公积金贷款。若不是年轻的时候工资低,谁会想一切办法减轻经济压力呢?
普通老百姓太难了,贷款买一套房都是2代人想尽一切办法凑首付钱。结果政策专门为有钱人办事,有钱的第一套公积金,第二套的公积金。。。。。。
相关部门领导就不能为底层人民考虑吗?底层人民想享受公积金的福利,比登天还难。
望相关领导能查民情、办实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易先生: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您婚前办理过一笔组合贷款已结清且房产已出售,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仅有一套商贷购买的住房,咨询能否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5%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且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因您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一套住房,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8月18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普通老百姓太难了,贷款买一套房都是2代人想尽一切办法凑首付钱。结果政策专门为有钱人办事,有钱的第一套公积金,第二套的公积金。。。。。。
相关部门领导就不能为底层人民考虑吗?底层人民想享受公积金的福利,比登天还难。
望相关领导能查民情、办实事。
官方回复:尊敬的易先生: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您婚前办理过一笔组合贷款已结清且房产已出售,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仅有一套商贷购买的住房,咨询能否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5%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且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因您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一套住房,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8月18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