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自如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58

武汉留言板:接上条继续投诉自如本人在与自如解约过程中,自如明知解约但让租客续签。且不正面回复后续处理方案。现在解约金多出一项:赔偿租客一个月租金,我与租客无合约,不应由我赔付自如还要赔偿租客,并且是我于2023.7.11先提出解约,2023.8.4自如让租客续约,是自如内部管理混乱且恶意欺瞒导致租客2023.8.4续约,还让我再付租客赔偿金,请问哪里合理,为什么不对这一块做回复。且自如公司从未有人电话联系过我沟通或者解决方案。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将房屋委托给自如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如公司)代运营,您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第二份续约合同,自如公司要求您承担违约金,您对此不认可的问题。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自如公司联系,自如公司反馈“经核实其投诉人为自如公司业主杨某,出租房屋地址位于武昌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东区。该业主共存在两个租期合同,首次租期合同2019年4月29号签订,委托租期为2019-05-06至2023-09-17;后于2023年5月18号自如公司与业主签订续约合同,委托租期为2023-09-18至2029-01-25。业主因自住原因无法履行续约合同,要求中止续约合同,并告知业主续约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签署日当天已确认生效。业主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不认可。因业主单方面解约合同属于中途解约,业主需遵循合同约定担违约责任,自如公司通过协调已将赔付成本降低,业主需支付双倍当期月预期收益的违约金。后自如公司在次收到业主反馈时,也已婉拒业主无责解约需求。目前业主已进入解约程序,支付了相应违约金,自如公司将在后续解约过程中给业主申请家福卡券补偿,表达歉意。在9月房屋交付时也会积极配合业主办理到期解约事宜。”后经电话与您回访,您表示已与自如公司达成一致,问题已解决。8月30日9:35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7381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将房屋委托给自如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如公司)代运营,您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第二份续约合同,自如公司要求您承担违约金,您对此不认可的问题。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自如公司联系,自如公司反馈“经核实其投诉人为自如公司业主杨某,出租房屋地址位于武昌百瑞景中央生活区五期东区。该业主共存在两个租期合同,首次租期合同2019年4月29号签订,委托租期为2019-05-06至2023-09-17;后于2023年5月18号自如公司与业主签订续约合同,委托租期为2023-09-18至2029-01-25。业主因自住原因无法履行续约合同,要求中止续约合同,并告知业主续约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签署日当天已确认生效。业主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不认可。因业主单方面解约合同属于中途解约,业主需遵循合同约定担违约责任,自如公司通过协调已将赔付成本降低,业主需支付双倍当期月预期收益的违约金。后自如公司在次收到业主反馈时,也已婉拒业主无责解约需求。目前业主已进入解约程序,支付了相应违约金,自如公司将在后续解约过程中给业主申请家福卡券补偿,表达歉意。在9月房屋交付时也会积极配合业主办理到期解约事宜。”后经电话与您回访,您表示已与自如公司达成一致,问题已解决。8月30日9:35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7381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