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新房未装修钱前,是否要向物业交装修押金
新洲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78

武汉留言板:阳逻经济开发区玉水金苑楼盘物业坚持收取装修押金是否有法规依据,已经再向玉水金苑物业表明新房装修前,物业坚持收取装修押金没有法规依据,请相关部门给予解惑和加强物业行业自律,清楚物业的职责范围和服务于业主的定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业主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协议。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对房屋装修实行保证金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对保证金标准、退还时间和相关责任等进行具体约定。建议业主依据协议约定,督促物业公司退装修押金。已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回应业主问询,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依规依约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8月30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事务服务中心通过电话8696135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业主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与物业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协议。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对房屋装修实行保证金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对保证金标准、退还时间和相关责任等进行具体约定。建议业主依据协议约定,督促物业公司退装修押金。已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回应业主问询,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依规依约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8月30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事务服务中心通过电话86961357向您反馈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