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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发工资,恶意克扣

就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98
留言板:本人从2023年7月10日到2023年8月6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光谷新世界金果园水果店任职,从事店员工作,于8月6日辞职,店长说的薪资结构是底薪2000十果品奖金十现金奖学金办卡奖金等等。工资大概有4000左右。经理以店的不合理规章制度不批准,甚至说辞职一分钱工资没有,后面又说如果我非要走就以旷工10天为由然后自动离职,在此之前也有一名同事离职,跟经理讲了,经理答应的非常爽快。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入职也不签订劳动合同。有过一次的调解,我不能接受扣五天的工资,我也看过了相关的规定,我认为很不合理,单位因我突然离职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才不发工资,可是我1人离职,也还是有其他人员的。另外一名同事说离就离,凭什么差别对待。
官方回复:尊敬的晏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2023年7月10日入职金果园(光谷新世界店),工作地址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新世界小区东门,8月6日离职,现反映该单位拖欠您在职期间工资的问题。工作人员联系该单位负责人,其表示因您突然提出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故未发放。经协调,目前公司已支付7月份的工资,8月份的工资将于9月份发薪日支付。8月16日10点49分,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792036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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