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岸区幸福湾星澜小区物业不作为

长江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9-1点击:98
留言板:小区共有4个门,两个侧门只能进电动车和行人,两个主门可以开车进。几年来却只开一个门进出车辆。另外一个故意修石墩子拦起来。导致很多车辆必须绕行才能回家。反应无数次都不解决。业主合理要求,一再被拒,而且态度嚣张。小区负一楼停车位大面积空着。不租给业主,只能买车位,要么一天25元。不能按月按年租用。逼着我们买车位!!!

地址:幸福湾·星澜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幸福湾·星澜小区车位不让租等问题,我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分为《使用权转让协议》《长期租赁协议》两种协议,同时提供临停租赁服务,暂无车位月租方案。依据《民法典》第两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以及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城市地下工程由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管理,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营销方案处置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经谌家矶街道调查,星澜小区南门外区域属于幸福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幸福村)地块,非市政道路,现该区域附近大部分已开发,现有的为历史遗留便道,也属于待征收区域。为进一步保障星澜小区周边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防止乱倒渣土和生活垃圾现象,临时设置的石墩,仅供星澜小区业主出入。2023年8月9日16点、8月10日10点、8月10日15点,长江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599853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均未接通。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建局、谌家矶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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