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何时落实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17点击:44
留言板:    武汉公积金何时,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让被政策误伤的业主,可以享受商转公。
   住建部提出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认贷不认房”政策,是指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本人从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只因名下有二套房产,第一套房已还清贷款。按住建部的新规,有贷款的房子应归于首套商。
但按现行政策,我们就被归于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行列,亦不可以商转公,对像我这类人群相当不友好。
     恳请,   请尽快放开二套商贷商转公或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款的政策
官方回复:尊敬的苏先生: 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的要求办理二套房商转公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告知我中心工作人员目前家庭名下有两套住房,购房时均申请办理了商业贷款,现其中一套住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希望另一套住房能办理商转公业务。 2020年10月发布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文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为: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 由于您家庭名下在武汉市已有两套住房,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暂不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条件。 另外,市公积金中心已从新闻媒体上了解到有关”认房不用认贷“的新闻,但目前尚未收到上级监管部门有关落实”认房不用认贷“的书面文件。我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仍按现行文件执行。 8月9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了电话联系,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