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限制商转公,限制二套提取公积金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17点击:40
留言板:公积金对于有过贷款记录的二套客户政策太严格,要么不能商转公,要么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这个对于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客户太不公平了,现在生活压力大,我取自己的钱还要限制只能取一次,联系放宽二套房政策。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公积金二套房提取和二套房商转公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离异,您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了一笔纯贷款于2021年结清,后您作为主借款人使用商业贷款又购买了一套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套房屋的产权和债务均归您,咨询能否办理二套房公积金提取和二套房商转公。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3〕2号)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第二套自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您可携带以下材料至公积金旗舰店申请办理二套房提取业务:(1)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2)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3)《不动产权证书》;(4)全额购房发票。另外,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武公中发〔2020〕14号)等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85%时,我市商转公贷款的受理范围仅限于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人的首套住房贷款。其中: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为同一套住房,且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因当前(今年6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仍在95%以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风险一直存在,市公积金中心决定暂不放开二套房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转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有二套(含)以内住房,且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按商转公贷款二套房认定。因您名下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两套住房,故暂无法办理二套房商转公贷款。8月15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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