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武汉通2023-08-17  44

留言板:请问,同样是城中村改造,居民由村集体一次性缴满十五年养老保险,为什么有的地方女性年满50岁可以退休,有的地方女性年满55岁才能退休,有什么区别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某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的您妹妹退休年龄的问题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妹妹是村改居人员,已由村集体一次性缴满养老保险至15年,目前尚未到达退休年龄,希望了解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相关政策。《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处理意见》(鄂劳社发【2007】59号)第二十条规定:“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定。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其退休年龄可以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周岁或55周岁。”《省人社厅关于生产操作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复函》(鄂人社函【2019】311号)规定:“在用人单位生产操作岗位工作的女职工申请年满五十周岁退休的,应当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且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由于您妹妹不具备原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身份,但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且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依据上述政策文件精神,您妹妹若在用人单位生产操作岗位上申请正常退休,则退休年龄为50周岁;若在个人流动窗口申请正常退休,则退休年龄为55周岁。8月15日14点36分,我局通过电话027-86867720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青山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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