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加强新中路南段违规泊车行为监管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12点击:32

留言板:新中路靠近新玉路段,之前已多次反应,此处大量私家车违规泊车,影响出行安全,建议作为日常监管巡逻点。 近期,由于新中路东南角路肩已加装防撞柱,私家车无法停泊在路肩,导致车辆无视地面“消防通道禁止占用”提醒,直接泊车在新中路上,路口无法通行。 建议新中路西侧仿照东侧加装防撞柱,还路肩与行人和非机动车,谢谢! 建议加强早中晚该路段违停监管,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新中路周边承载学校、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7月1日至今新中路及周边道路共计摄像贴单取证20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3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1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8月10日15时17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新中路周边承载学校、数个大型居民区及沿街商铺,人流量、车流量非常大,停车需求矛盾突出,会出现车辆停放路面现象。前期,我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此路段路口、消防通道、人行横道、黄色网格线、双排违停、妨碍通行的车辆进行短信推送,摄像取证、贴单告知。7月1日至今新中路及周边道路共计摄像贴单取证200余起,进社区发放停车管理宣传单3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10余张。下步工作中,我队继续加大对违停车辆摄像取证、贴单告知、拖移车辆的整治力度,持续做好规范停车宣传工作。8月10日15时17分,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新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