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三公”规定,购买电动汽车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10点击:56

武汉留言板:青山区红卫路街道违反国家三公规定,购买大量电动汽车。因为没有经过编制办,不敢上牌,天天无证无牌上路行驶。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红卫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市民所反映无牌上路车辆系街道办执法中心的电动巡逻车。由于该型电动巡逻车按规定目前还不能上牌照,所以红卫路街道要求该电动巡逻车只能在各社区内巡视,该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到30公里每小时,符合《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规定的最高时速40-70公里每小时的要求,主要作为城区秩序管理代步车使用。按照国家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了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目前,湖北省没有具体的专项规定,故无法按规定上牌或淘汰处置。待省里出台相关政策后,红卫路街道将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执行。感谢您对红卫路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诉求,欢迎随时反馈。2023年8月8日9时23分00秒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886517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监督。(经办单位:青山区红卫路街道)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红卫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市民所反映无牌上路车辆系街道办执法中心的电动巡逻车。由于该型电动巡逻车按规定目前还不能上牌照,所以红卫路街道要求该电动巡逻车只能在各社区内巡视,该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到30公里每小时,符合《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规定的最高时速40-70公里每小时的要求,主要作为城区秩序管理代步车使用。按照国家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由各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了一定时间的过渡期。目前,湖北省没有具体的专项规定,故无法按规定上牌或淘汰处置。待省里出台相关政策后,红卫路街道将严格按照政策落实执行。感谢您对红卫路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诉求,欢迎随时反馈。2023年8月8日9时23分00秒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6886517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监督。(经办单位:青山区红卫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