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汉水桥街道相关部门不作为
硚口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9点击:69

武汉留言板:众所周知,汉西路鑫海花园4栋那个私人建的车棚物业从未参与过管理和修建,长达20年,一直都是私人在收费,每月费用50元左右。目前小区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单元门口停发和飞线充电还比较多,停放和充电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然而硚口区相关部门依然不重视问题,不积极主动作为。每次投诉后街道都形式主义答复“车棚停车并不收费”,请调查清楚了再来回复,不交钱在4栋的车棚停车试试?小区总共8栋楼,贵单位又调查了几户,请正面答复?既然是私人占用公共用地,很明显属于违建,请拆除违建车棚,归还公共区域,由物业来管理,建充电桩,按需投币充电和停放。长达20年,贵单位一直没有尽到监管职责。故请贵单位解决好停放和充电问题,加快建设好充电桩后再来答复自己有所作为和尽到职责。同时恳请领导督促硚口区相关部门整改,举一发三,落实国家建充电桩的政策,加强监管和考核机制,解决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问题。(备注:不用电话联系)
官方回复:尊敬的郭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小区违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问题,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经全方位巡查及了解,该车棚为小区建设之初就已有设计规划,后由于小区电动自行车逐年增加,不少业主反映停车难及充电难等相关问题,后该小区物业管理方考虑到此情况,把小区建设之初规划设计好的停车棚进行了修建,供小区有需要业主共同使用,且根据武汉市规划局相关政策,小区建设公用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不属于违法建设。且执法队员与小区物业管理方及部分居民进行沟通了解,配合询问的所有居民均表示对小区修建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无任何异议或不满,且部分居民还表示希望能扩建停车棚,满足更多居民需求。小区车棚为小区物业请人代管,车棚停车并不收费,每月收取50元为电动车充电电费及车棚维护管理费用。综上所述,街道及执法中心在此事情上做到尽职尽责,所谓街道及执法中心不作为等相关说法均不属实。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您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据物业管理方反映,该小区每年物业费仅能收到10分之1,八至九成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方建议业主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后,再对小区建设提出建议或意见。经办单位:硚口区汉水桥街综合执法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郭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小区违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问题,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经全方位巡查及了解,该车棚为小区建设之初就已有设计规划,后由于小区电动自行车逐年增加,不少业主反映停车难及充电难等相关问题,后该小区物业管理方考虑到此情况,把小区建设之初规划设计好的停车棚进行了修建,供小区有需要业主共同使用,且根据武汉市规划局相关政策,小区建设公用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不属于违法建设。且执法队员与小区物业管理方及部分居民进行沟通了解,配合询问的所有居民均表示对小区修建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棚无任何异议或不满,且部分居民还表示希望能扩建停车棚,满足更多居民需求。小区车棚为小区物业请人代管,车棚停车并不收费,每月收取50元为电动车充电电费及车棚维护管理费用。综上所述,街道及执法中心在此事情上做到尽职尽责,所谓街道及执法中心不作为等相关说法均不属实。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您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据物业管理方反映,该小区每年物业费仅能收到10分之1,八至九成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方建议业主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后,再对小区建设提出建议或意见。经办单位:硚口区汉水桥街综合执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