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取消商转公主借人才能办理的限制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8-8点击:18
留言板:夫妻婚后共同纯商贷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现在女方(共同借贷人)公积金连续缴纳2年多,且在缴状态正常,男方(主借贷人)无公积金。想办理商转公,但目前政策一直卡在必须要主借贷人有公积金,导致不能办理商转公。请问何时政策调整?人性化处理,考虑只有一方有工作或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家庭。明明就是共同还贷的,又不是一个人在负担
官方回复:尊敬的陈女士:您好,您通过平台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关于商转公贷款政策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您目前为已婚,夫妻双方均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家庭名下在武汉有一套商贷购买的新建住房,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您配偶是商贷的主借款人,没有缴存武汉公积金,您缴存武汉公积金,咨询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20﹞3号)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原商贷银行同意办理商转公的情况下,需由原商贷主借人本人名义至原商贷银行申请商转公。因您配偶是商贷的主借款人,没有缴存武汉公积金,故无法办理商转公贷款。8月4日,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12329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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