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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于简单粗暴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30点击:40
留言板:5月25号和27号,均为收到短信通知,导致我没有及时挪车,是有人故意对我的推送短信通知挪车功能关闭了,经过后来15797001996的交管大队人员给我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后,问我如实告知后来叫我再把车停的位置告诉他们他们当时给我打一条看能不能收到,经过他们一调试,结果我是可以收到短信通知的,令我不解的是为什么要推给网络运营商!我就此事件我投诉网络运营商,收到短信通知的都出来挪车了,没有收到就被贴单!执法中有不规范,老百姓说出来就要改进,而不是一错再错,甚至用一些不合逻辑的话来回复搪塞过去。既然有柔性执法且柔性执法。你们当中有人故意关闭个别司机的短信通知功能其做法就违背了柔性执法本意,然而就在7月12号早上8点24分到26的时候我收到短信通知,我下去挪车,(当时是26-27分之间)两位交警当时在现场,我要求撤销处罚!他们不给我撤销就骑车走了,为什么其他司机这样情况司机到现场也能够取消为什么我就不能,这是因为我投诉过,现在针对我这样的人而做出的这样处罚吗?
官方回复:尊敬的王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大队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将车辆违法停放在后湖大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车内无人,且路面无泊位,构成了在公共道路无泊位违法停车的事实。因您车辆停放在后湖大道,江岸区交通大队依法对您车辆进行违停摄录,期间对您进行违停劝离短信告知,您并未在劝离规定时间内驶离车辆,依法对您车辆进行违停贴单,全程依法执法,并未有您反映的其他情况发生。如您对该处罚决定由异议,可向江岸区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7月28日9时19分,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大队与您联系,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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