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3807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3

  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68号天汇龙城三期(Q地块)B区11栋1单元36层1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1)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16173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7日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