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290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9

编号:2023第2290号

  根据(2023)鄂0111执5005号,禹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8547号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洪山街办事处洪山村村民委员会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11016001GB00025F00010042  洪山区文荟街1号杨柳咀还建楼(丽岛柳园)1栋1单元18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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