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3813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8

  余宝桃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前川大道53号1层1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黄陂国用2007-1314-1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0602095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宝桃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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