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295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8

编号:2023第2295号

  根据(2022)浙1002执3865号之四、(2022)浙1002执3865号,王国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0362号 向永芳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2008007GB00044F00050031  江岸区沿江大道257号(滨江苑三期湘江楼5栋)14层2室  代理人前来办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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