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3816号

武汉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43

  熊章宇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30R1地块湖岸嘉苑1栋1单元4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136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章宇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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