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296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48

编号:2023第2296号
根据(2022)浙1002执3865号之四、(2022)浙1002执3865号,王国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07375号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椒江支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008007GB00044F00050031 | 江岸区沿江大道257号(滨江苑三期湘江楼5栋)14层2室 | 代理人前来办理。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