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298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40

编号:2023第2298号

  根据(2023)鄂0103执恢430号之一,郑桃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青山不动产证明第0004603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7004001GB00009F00030196  青山区临江大道805号新奥·依江畔园10栋6门160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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