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301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6

编号:2023第2301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文书号:(2022)鄂01执2418号之二、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2)鄂01执2418号之二、之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965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1005GB00001F00050005 | 硚口区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商铺A栋/单元1-2层3号 | ||
| 2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965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1005GB00001F00050003 | 硚口区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商铺A栋/单元1-2层3号 | ||
| 3 |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965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4001005GB00001F00050004 | 硚口区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商铺A栋/单元1-2层3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