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3第2301号

房产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5点击:36

编号:2023第2301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文书号:(2022)鄂01执2418号之二、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文书号:(2022)鄂01执2418号之二、之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96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1005GB00001F00050005  硚口区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商铺A栋/单元1-2层3号   
2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96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1005GB00001F00050003  硚口区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商铺A栋/单元1-2层3号   
3 鄂(2018)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96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1005GB00001F00050004  硚口区硚口区一清路168号竹叶海嘉园商铺A栋/单元1-2层3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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