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武汉市糖尿病重症病人已经申请慢性病门诊待遇如何异地享受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22点击:34

留言板:母亲是武汉市东西湖区糖尿病慢性病人,已经申请了门诊慢性病待遇,有慢性病定点医院拿药,现在因故需要长期居住湖北省十堰市房县许家湾,请问如何让母亲享受慢性病拿药待遇?谢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朋友:\n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n一、办理过程\n(一)情况核查\n经电话联系您,您反映异地就医相关的问题。\n(二)问题原因\n咨询能否异地就医。\n(三)解决措施及依据\n根据《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经办管理规程》 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就医的,按照国家、省异地就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在备案城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因其他情形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无需备案。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异地门诊就医的,须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联网结算。您首先要确定十堰市房县医院有无异地就医资格及有您母亲糖尿病重症疾病相关药品的医院,确认后,可通过电话备案方式联系东西湖医保局进行重症市外定点医院备案,然后再直接通过手机APP“鄂汇办”为您母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即可在异地刷卡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如有医保问题,可咨询我区医疗保障局服务热线:027-83216463/027-83080501。\n二、办理结果\n2023年7月21日15时01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8309681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n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科室(单位):东西湖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