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每天主要道路的违停没人管,废旧工地门口却天天贴条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12点击:51
武汉留言板:江汉区每天主要道路的违停没人管,废旧工地门口却天天贴条  交警贴罚单的规则: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一般贴罚单的情况是违章停车,警察发现违章停车后,车辆无驾驶员或者让驾驶员立即开走车辆驾驶员不立即开走的,可以贴罚单。交警不可以随便贴罚单,因为开具罚单必须有法可以,车辆必须有实际的违法行为,否则驾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来撤销处罚。 我需要一视同仁,也是为江汉区交通做贡献,杨汊湖菜场天天早上违停,通行困难,新湾路各商铺门口违停没人管。 视频链接:https://vms.msgboard.dawuhanapp.com/video/6JDiDeV7r5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2023年6月18日11时52分在姑嫂树路(新湾路路路口至张公堤路口路段),您的小型汽车因未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被我队查处,违停事实清楚,贴单前已通过外呼系统进行通知,我队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我队对于您车辆违停的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只要是市政道路违法停车我队都会依法处置。您提供的图片反映路段为新湾五路,2023年6月份在该路段贴单共557起。2023年07月04日15:53:00江汉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刘警官(85394293)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队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交通大队一中队)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