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自来水公司不作为导致本人欠水费400余元。

蔡甸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8点击:58
武汉留言板:本人在蔡甸街有一商铺经营商品销售,多年来月均水费都在6元左右,2023年6月26日左右,收到蔡甸区自来水公司电话通知,说商铺拖欠水费达400余元,本人对如此高额水费持有异议,在接到通知的第二天就前往自来水公司营业厅查询欠费情况,通过近一年来的水费详单,我发现自2022年6月份开始,月水费从以前的6元左右暴增至80余元左右。这么多年来本人用水方式均保持一致,后经排查发现是水管漏水的缘故导致近一年来本人的商铺水费每月均在80元以上,欠费高达400余元。本人认为造成高额欠费的原因有两个:第一自来水公司抄表员在发现水费异常后并没有及时通知我们排查;第二,在出现欠费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缴费,以上两个原因导致我们水费异常长达一年的时间,并造成了400余元的水费损失。我们跟自来水公司协商要求自来水公司承担部分水费损失遭到了蔡甸区自来水公司的拒绝。
官方回复:尊敬的代女士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400余元水费为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的累计水费。并且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2022年6月之后暴增的水费实际上因您家中马桶漏水导致。针对您反映的在出现欠费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您缴费的问题,我公司工作人员在每次抄表后将水费通知单放在了您户外的水表箱里,可能您平时工作繁忙未留意到水费单,同时我公司就此问题也对抄表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与处罚,做到每次抄表后通知到用户。7月4日,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1538715378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经办单位:蔡甸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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