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05年去世,奶奶17年去世,但是他们的房子一直搁置了没有处理,房子现在还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时没有说遗产如何处理,但是一个姑姑可能拿走了爷爷的银行卡里的钱,也可能是爷爷生前告诉这个姑姑在自己去世后留给姑姑的,奶奶去世时可能留有一部分现金,去世后立即留给了照顾她的那个姑姑,但是房子一直没有处理,直到今年小叔来电话说房子如何处理,我爸爸写了放弃声明分别告知了爷爷的其他子女并办理了放弃公证,但是早在奶奶去世后不久我爸爸就口头向小叔表示过放弃。请问我们这样算放弃成功了吗?姑姑们先拿走了爷爷奶奶留给她们的一部分财产,算不算遗产已经分割,影响我爸爸的放弃吗?还有爷爷奶奶的兄弟姐妹是否需要告知,因为不知道这些人是否还在世,也没有联系,甚至都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律师回复:1、你爸爸的书面公证《放弃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放弃成功”。2、姑姑拿走了一部分遗产,如果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属于你姑姑合法继承或者取得了部分遗产,不属于老人的遗产继承分割完毕。也不影响你爸爸的放弃声明效力。3、是否告诉其他继承人你们自己决定,我认为你爸爸应该告诉他们,表明自己的诚意和心意。4、知道继承人可以通知就通知,找不到就不用你们管了。法律会要求其他继承人查找,找不到也不能证明死亡的,会保留他们的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的。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