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2个人共同买房后因矛盾而分家析产,法院根据弟弟全额出资了100万房款,而哥哥只出让了单位的贷款给贷不到房款的弟弟,仅仅出资了契税,维修基金,贷款利息,以及提前还贷违约金10万的情况,酌情判决弟弟产权份额60% ,哥哥产权份额40%,房子归弟弟所有。法院指定评估公司为系争房作出了500万估价,弟弟给哥哥折价款为200万。弟弟发现评估报告第六项价值类型第二点内容为:估价结果中包含估价对象室内固定装修价值
分家析产中弟弟另外全额承担了所有的16万装修费和几万元物业费没有被计入弟弟出资的100万金额内,也就是没有被处理过,请问弟弟有法律依据来另外起诉要求哥哥承担40%装修费和物业费吗?
律师回复:答:依据判决书处理。
追问:判决书只分家析产确定每个人的产权份额比例,没有处理过装修费用的事情,您看有法律依据来另外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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