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共同买房10年后因矛盾而分家析产,2017年2月二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即根据弟弟全额出资了房款,而姐姐只出让了单位的贷款给贷不到房款的弟弟的情况,酌情判决价值400万的房子归弟弟所有。弟弟给姐姐折价款为200万。
10年来几万元物业费和几万元的水电费,宽带费姐姐一分钱也没有出过,请问弟弟有法律依据来另外起诉要求姐姐承担对半的物业费吗?
律师回复:物业费和水电费,宽带费,谁使用谁承担。
追问:一起居住了10年了,第11年姐姐没有脸住我这里搬出去住宾馆了,所以我们大家是一起使用的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
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
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发便民信息请上
武汉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