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 武汉蔡甸交警多日布控查处无证驾驶男子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8点击:2

武汉蔡甸一男子驾驶证被注销后仍大摇大摆的开车上路,殊不知警方已多日追踪,最终将其一举拿获。2023年6月27日,蔡甸区交通大队通过视频追踪、分析研判,在318国道胜洪村路口,将一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成功抓获。

5月底,一中年男子周某驾驶一辆号牌为鄂A7***R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经过武汉野生动物王国路口时系统出现预警,显示驾驶员信息异常。大队信息化专班民警肖腾立即对该信息进行研判。经系统查询,发现周某于2023年3月20日因吸毒成瘾驾驶证被注销,且该车在多地存在行驶轨迹,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肖腾立即组织开展视频追踪。经多日信息比对,发现该车并无固定行车轨迹,大集、索河、侏儒多地都有出没,唯一重复的行驶轨迹集中在清晨5时许的玉贤街道纪庄路口,民警推测其可能住在附近。

经过一个多月的追踪,6月27日上午,信息化专班再次发现该车踪迹。监控显示,该车从汉川市沿31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侏儒辖区,专班研判该车应是准备回玉贤纪庄村。专班立即联系辖区中队长易立秋,组织警力在其必经之路318国道胜洪村路口进行布控蹲守,成功将该车拦停。

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周某承认自己驾驶证已被注销,目前处于无证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在此,蔡甸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犹如“移动炸弹”,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持“证”驾车,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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