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交警严查酒驾,筑牢夏季交通安全防线
交通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8点击:3

夏季高温炎热,群众消暑纳凉、聚会聚餐等活动增加,酒驾醉驾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行为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江夏区交通大队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的工作要求,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7月份以来,已查处酒驾18起,醉驾5起。
2023年7月3日21时7分左右,江夏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在纸坊大街路段设卡盘查,李某驾驶鄂AV****小型汽车经过卡点,经快筛棒检测,提示驾驶人有饮酒嫌疑,民警立即将其带至路边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血检值为160.6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李某交代刚刚在附近吃饭,喝了一杯白酒,认为离家不远,就侥幸驾车回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3年7月4日13时25分左右,江夏区交通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江夏区五湖线路段设卡执勤时,对一辆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检查,刚一靠近,一股酒味扑鼻而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血检值为63.0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白某刚刚在朋友家吃饭,喝了一杯白酒,以为中午没交警查酒驾,这才酒后驾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白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巨大,请广大司机朋友切勿心存侥幸,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