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东境物业不作为,欺诈业主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1点击:72
武汉留言板:尊敬的市住建局领导:您好!我是碧桂园东境小区的一名业主,我在此向您反映我们小区的一个严重问题,希望您能够关注并给予解决。我们小区是位于花山的一个小区,我们每月要交很多的物业费,这是相比其他同等条件的小区要高出很多的。然而,东境和左岸小区物业的收入和支出账号,维护经费,竟然是一样的,人员配比也是一套班子两个小区公用,财务不分开。左岸小区是我们旁边小区,他们每月交的物业费比我们少,但是他们却可以享受和我们一样的公共设施。这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公平,也没有得到任何优惠或服务。我们觉得物业公司把从我们小区赚的钱去服务其他小区,极大地损害了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却置之不理。我们感到非常无奈和愤怒,我们认为这是一种严重的欺诈和侵权行为,我们要求物业公司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和降低物业费,给我们提供独立的公共设施,同时也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和道歉。我们希望市住建局能够重视这个问题,并且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和利益。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物业费的问题,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五条:住宅备案价为2.4元/平/月,该小区为三星级服务,物业收费价格在小区已进行公示。关于您反映公共收益的问题,依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企业每年定期公示,2022年公共收益在小区公告栏进行公示,2023年上半年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将于7月在公告栏进行公示以便业主查阅。因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小区交付后的公共收益已纳入独立账户由物业企业代为保管,未与隔壁小区共用,两个小区均已独立开户,待业委会成立后物业企业将进行移交。关于您反映物业人员配比不足的问题,经我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现场核实,该小区共1293户住宅业主,37户商铺业主。该小区15名安保人员正常在岗,配备4名管家,2名前台人员,1名客服经理,4名绿化人员,15名保洁,4名工程人员以及配有一台地库洗地机和一台室外扫地车,均按照三星级物业服务标准配备人员,暂未发现物业人员配比不足与其他小区物业人员重合的情况(详情见附图)。6月29日,我局物业科通过电话027-63495912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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