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城一期体育用房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7-1点击:25

武汉留言板:中建星光城一期交房已经一年半,该小区配套有体育设施用房900余平一直被开发商占用,经常晚间看到该配套用房内亮灯,且场内有不明身份人员在打球。疑问一:该配套用房何时归于业主,疑问二:该用房这一年半时间内被开发商挪用是否交付租金于业主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为了丰富小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我社区于6月12日与武汉鹏展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确认社区配套用房(含体育设施用房)交付时间,其表示现因中建星光城二期部分房屋未交付,无法完成移交工作,预计移交时间将推迟至2023年年底。后期,我社区也将继续与中建星光城开发商深入联系,待移交后按照其规划用途留于居民使用。6月15日,我社区通过手机(17386181604)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社区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同安里社区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为了丰富小区居民的文化生活,我社区于6月12日与武汉鹏展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确认社区配套用房(含体育设施用房)交付时间,其表示现因中建星光城二期部分房屋未交付,无法完成移交工作,预计移交时间将推迟至2023年年底。后期,我社区也将继续与中建星光城开发商深入联系,待移交后按照其规划用途留于居民使用。6月15日,我社区通过手机(17386181604)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我社区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单位:东湖高新区九峰街道同安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