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立的所有权问题
关上门所有指的是空间,还有共有权问题。独立部分之外的,延伸的,管道等。
有些属于共有,有些属于专有的。楼顶是共有的是整个楼的共有。地下室的问题:一层的多数是共有。如果是多层的不好说。
区分所有的意义:维修是按照居住面积分配。
2、相邻关系
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小偷问题是不是相邻权问题。
3、善意取得
动产所有权取得的方法:取得所有权。
动产的善意取得是为维护交易中的第三人的权利。利益倾向于保护新所有人的利益。
具备的条件:
(关键是三条)其一,只能适用动产,也不是所有的动产,禁止流通物不适用,登记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脏物原则不适用(例外:货币、票据基于无因性、通过竞买方式取得权利机构和拍卖行的拍卖、交易所方式取得)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例外和脏物相同)。
其二,要支付相应对价。如果是无偿取得的不适用。 法律 育 网
其三,受让人一定是善意的。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处分人是无权处分的。
如果价格明显不合理,推定买受人不具有善意。竞买等例外。
不仅强调善意,而且强调取得。
善意取得与效力未定的关系:这两个制度打架。追认权是维护本人的利益,善意取得是维护第三人的。
交付以前适用效力未定,交付以后适用善意取得。
4、其他取得形式
先占只有动产。抛弃物:废弃物品。无主物或国家或集体,抛弃物也是无主物,只能是先占。
捡来的钱是无主物。野兔等不受保护的可以。
遗失物:失物招领后,招领过时效后归国家所有。基于除斥期间丧失取得权。
埋藏物:有继承人的归国家。有重大文物价值的归国家。
添附:复合(能够分的)、混合(不能分)、目前不承认不动产与不动产的复合。
加工:形成新物的:
1)归不动产所有人,但要给动产所有人价格补偿。
2)原物价值一大一小,价值大的所有,要给小的补偿。
3)价格差不多,双方共有。
法院支持补钱的方案还是支持拆下的方案?
如果是按侵权处理,就要拆。如果是按照添附的话,要补钱。
侵权行为与添附的区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恶意的就是侵权行为,如果是没有恶意就是添附问题。
违章建筑问题不产生权利。建坟的问题是侵权问题。建窑的问题是侵权问题。
强调添附是原始取得方式,不是传来取得。
合作建房约定不明双方共有。(不适用添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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