佰昌公馆b区物业费 停车位太贵

长江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27点击:109
留言板:佰昌公馆b区物业费 停车位太贵 , 680的地下停车位 这个区段在三环边符合吗? 能不能把这个价格降下来啊 定价太不合理!!! 3.3的物业费也是离谱 不知道开发商怎么定的价格!!!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长江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2023年6月21日通过电话85998956向您核实情况,您已接听电话。经了解,您实际反映物业费和服务相关问题。佰昌公馆B区分别于2018年11月30日和2019年11月30日交付,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前期物业公开招标方式,选聘武汉新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其中合同第五条约定高层住宅物业费为3.98元/平方米每月,目前实际按照3.3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实际收取未超出合同约定物业费标准。我局已约谈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职尽责,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小区业主。关于您反映小区停车收费高的问题,《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根据现有规定,对于开发商拥有所有权的地下车位以及未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地下车库,开发商确实拥有自主定价权。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分配原则,住宅区地下车位的处置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具有定价的决定权,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2023年6月19日,谌家矶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前往佰昌公馆B区调查核实,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已在车辆出入口公示:白天7:00-19:00为1小时2元,夜间19:00-7:00为1小时3元,每日30元封顶,半小时内停车免费;地下停车位租金为每月680元(含96元每月停泊服务费)。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被反映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如若您发现被反映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您可以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长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及时依法依规查处。2023年6月21日10时58分,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99895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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