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落户问题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26点击:63

武汉留言板:咨询落户问题 , 本科学历,东西湖常住户口,在江汉区上班, 在江汉区买房落户需要受100平面积限制吗? 还是空户的房子就可以?
官方回复:尊敬的吴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6月20日上午10:33时左右,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与您联系,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解读了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政策及条件。申请条件: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所需材料: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可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留存原件);2.居民户口簿;3.毕业证;4.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丢失的,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录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5.居住凭证(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及关系凭证,该自有房屋已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6.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若父母离婚的,需提供抚养协议书、父母双方同意子女迁移户口的书面同意书。也可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大学生落户,大学生落户是不受购房面积限制。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咨询电话:85767006转8005。 6月20日,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通过电话8539464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官方回复:尊敬的吴先生: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6月20日上午10:33时左右,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与您联系,工作人员向您详细解读了武汉市大学生落户政策及条件。申请条件: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所需材料: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可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留存原件);2.居民户口簿;3.毕业证;4.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丢失的,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录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5.居住凭证(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及关系凭证,该自有房屋已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6.有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若父母离婚的,需提供抚养协议书、父母双方同意子女迁移户口的书面同意书。也可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大学生落户,大学生落户是不受购房面积限制。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咨询电话:85767006转8005。 6月20日,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通过电话8539464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