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超高,公摊面积过大
青山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16点击:72

武汉留言板:
我是青山区冶金街道35街还建回迁居民,现在投诉小区物业费过高。35街是三旧改造房,是通过产权置换的还建房,现在被定义为商品房并收取2.6元的高额物业费,同性质的八大家花园还建房物业费才1.4元,我们承担不起。公摊面积过大。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选聘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35街坊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提供四星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6元/月每平方米。接到您反映的35街坊物业费价格过高的问题后,房管局及时联系物业企业,建议物业企业综合考虑居民诉求。2023年5月31日,房管局工作人员前往南干渠社区参与协调会,协调会上,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出了优惠方案。待该项目交付使用后,您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重新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价格。同时,房管局也将督促物业企业配合社区搭建协商平台,进行沟通。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四星级物业(有电梯)的收费标准为2.6元/平米,该物业已按照该实施细则制定收费标准。您反映定价的问题,经多方协调,目前的处理办法是要制作星级服务对比图,由业主选择后再进行协商。关于停车费的问题:根据文件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其具体价格由开发商自主制定。市场监管局将在物业费、停车费最终确定后对物业收费情况介入价格监管。6月8日,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致电您反馈相关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
我是青山区冶金街道35街还建回迁居民,现在投诉小区物业费过高。35街是三旧改造房,是通过产权置换的还建房,现在被定义为商品房并收取2.6元的高额物业费,同性质的八大家花园还建房物业费才1.4元,我们承担不起。公摊面积过大。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问题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方式选聘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35街坊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提供四星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6元/月每平方米。接到您反映的35街坊物业费价格过高的问题后,房管局及时联系物业企业,建议物业企业综合考虑居民诉求。2023年5月31日,房管局工作人员前往南干渠社区参与协调会,协调会上,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提出了优惠方案。待该项目交付使用后,您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重新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价格。同时,房管局也将督促物业企业配合社区搭建协商平台,进行沟通。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四星级物业(有电梯)的收费标准为2.6元/平米,该物业已按照该实施细则制定收费标准。您反映定价的问题,经多方协调,目前的处理办法是要制作星级服务对比图,由业主选择后再进行协商。关于停车费的问题:根据文件的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管理、使用、收费等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地下车位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其具体价格由开发商自主制定。市场监管局将在物业费、停车费最终确定后对物业收费情况介入价格监管。6月8日,房管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6342915)致电您反馈相关情况,感谢您的支持。【经办单位:青山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