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2907号

武汉通2023-06-07  4

  湖北省中欧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硚口区利北二村祥和公寓瑞馨阁1单元8层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硚国用(2013)第267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硚2013003169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省中欧联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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