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2908号

武汉通2023-06-07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花桥支行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唐家墩街海虹景(海虹公寓二期)9栋2单元6层601室的《期房抵押证明》(证号:市200507410)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花桥支行
2023年5月31日

特别声明:本站为免费公益网站,所有留言板数据均由武汉城市留言板提供,数据如有出入敬请谅解,如内容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扫下面武汉通二维码直接添加客服!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