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3第2919号

武汉通2023-06-07  2

  刘慕昕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6R2地块万科金域蓝湾B2栋2单元16层3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武开国用(商2013)第2038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武房权证经字第20130020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慕昕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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