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光谷城A区物业质量低与物业费不匹配,物业长期态度差

东湖高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7点击:15
武汉留言板:龙湖光谷城A区物业质量低与物业费不匹配,物业长期态度差  在市场化的今天,大部份商业都有基本的服务意识,但是物业因为难以更换,形成了收费高,服务差,态度蛮横的不良趋势,扰乱市场。 1.小区安保问题。长期存在不核实信息,随意开门的现象。造成安全隐患。2.车位车道问题。地下停车库毫无管理,购买的车位被占,车道被占,影响通行。车库录入系统长期有问题,造成排队拥堵。3.物业不通知水电燃气等信息,将这些信息与其进行宣传的微信号绑定,明明有其他微信群,微信号以及电话等练习方式,物业只通知少数愿意接受其宣传信息轰炸的业主。该宣传号曾每日骚扰业主,在业主多次提意见后,物业说只有业主删除该宣传号,才能不被骚扰。删除后,物业则不对业主进行任何其有义务的水电燃气通知。4.物业态度差,素质低,不尊重他人,不真诚沟通,没有服务意识,说话敷衍,沟通时常常纠结文字游戏进而毫无意义的长篇大论以应付业主,不悔改,不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不接受意见。多次有在业主提出意见后,将业主踢出物业通知群的行为。
官方回复: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小区外来人员可随意进入的问题,经核实,目前小区外来人员需登记后才可进入小区,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门岗管理,关于您反映小区停车位被占用的问题,物业企业已安排工作人员巡查,若发现小区车辆违停三次以上后加入小区黑名单,后续将不能进入小区内停车,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对您造成不便深表歉意,我局物业科已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员工培训,树立服务意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6月5日,我局物业科通过电话027-63496915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经办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物业科]---尊敬的女士: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龙湖光谷城A区物业服务质量与物业费不匹配的问题,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2021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9〕298号)的规定,小区具体物业费标准由服务双方协商约定,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属物业服务双方合同履约问题。 2023年6月5日,我局稽查科(价格监管)通过电话027-67886064形式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经办单位: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稽查科(价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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