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质量监督站监督不严,督促整改不力,懒政、惰政,非青山区

便民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6-6点击:55
留言板:我是武汉市民,我在2022年4月购买了武汉市中冶.39大街的商品房。在2022年6月份的开发商组织的交房过程中发现了违反了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事项,等电位没有埋设。发现了偷工减料的行为,飘窗四周及冷热桥部位没有做保温。发现了严重影响使用工程的事项。从5月29日我向销售人员反馈算起已经10个月,从9月13日我算起已经8个多月,从最开始销售人员说必须先收房才能验房,安排人员维修,到中期开发商说是无效保修,到现在据市站领导说已经修了部分,从最开始在本留言板反馈问题,市站和青山区站之间踢皮球,到现在领导们终于正视问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但咱们的主管领导不查阅图纸,不查阅规范,来证明我说的是否属实。仅是让施工单位与我沟通,现在已经8个多月了开发商始终不给正面回复,简单易修的问题也修了部分,但:外墙内保温偷工减料;等电位端子箱没有,金属管接地保护没有;电子联动门未按图施工;木地板局部划伤、污染。迟迟没有解决,将心比心,如果是质监站领导自己的房子会修的这么慢吗?该事项归武汉市质量监督站管理
官方回复:4月23日收到您反映青山区中冶39大街小区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派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处置结果反馈如下。该投诉为重复投诉,前期接到投诉后,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已与您和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联系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维保部门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和2023年2月13日共同至现场查看并多次进行协调。经查,您反映的是局部墙面垂直度偏差超出允许范围、入户门划伤等精装修质量问题。经协调,建设单位已组织完成维修整改。对于您要求要求建设单位拆除承重墙并清理建筑垃圾的诉求,该事项已超出我局职能范围,且建设单位表示该承重墙不可以进行拆除并向您进行了解释说明。对于您提出希望建设单位为阳台地面粘贴饰面砖提供帮助的诉求,建设单位已经采购瓷砖及材料并送至现场。对于您提出免除物业费的诉求,该事项已超出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直接与物业公司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年4月25日11:30,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对您进行电话回访,反馈了投诉办理情况。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建筑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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