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汉兴街阳光花园一期公平享用车位问题
江汉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31点击:66

武汉留言板:江汉区汉兴街阳光花园一期公平享用车位问题 , 尊敬的领导,请让我们小区变的更美好,减少矛盾,让大家公平享受公共资源,解决小区停车不公平问题。目前小区公共区域停车位已经是被部分业主永久占用,物业及业委会默许该行为,有业主甚至多辆车占用,我们寻求共享,物业及业委会都百般阻挠,难道武汉市小区都像我们阳光花园一期这样,公共车位被永久霸占? 不应该是每天先到先停么? 在车位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应该采取先到先停这种公平措施么?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阳光花园南苑小区经常有车辆停在消防通道处的问题,经查,阳光花园南苑小区总户数为1097户,规划停车位为74个,车库73间。由于小区车位无法满足业主需求,业主反映强烈,为缓解停车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设置了临时停车位。部分业主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上并安装车位锁,造成绿化带破坏。另外,已占停车位业主认为占用的停车位是其自用,不允许其他业主停放,并投诉物业公司。为此,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关于停车问题的阳光花园小区多方联动会议,共同探讨应对办法。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沟通工作、劝导居民规范停车,联系相关业主进行整改,维护小区道路畅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设臵、分配、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议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停车方案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征求小区居民意见。5月16日9:40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官方回复:尊敬的先生:您好!您向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阳光花园南苑小区经常有车辆停在消防通道处的问题,经查,阳光花园南苑小区总户数为1097户,规划停车位为74个,车库73间。由于小区车位无法满足业主需求,业主反映强烈,为缓解停车问题,小区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设置了临时停车位。部分业主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上并安装车位锁,造成绿化带破坏。另外,已占停车位业主认为占用的停车位是其自用,不允许其他业主停放,并投诉物业公司。为此,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了关于停车问题的阳光花园小区多方联动会议,共同探讨应对办法。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做好沟通工作、劝导居民规范停车,联系相关业主进行整改,维护小区道路畅通。《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设臵、分配、管理、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建议物业公司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停车方案并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征求小区居民意见。5月16日9:40分,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82764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服务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