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湾星澜小区停车费虚高

长江新区作者:武汉通日期:2023-5-31点击:112
留言板:幸福湾星澜小区地下停车场收费虚高,临停3元/小时,租车位600元/月;相较其他小区价格高的离谱,地下室长期空着,没停几辆车,车主都被逼无奈停在小区周边道路,交管天天贴罚单。
已多次反应,得到的回复永远都是符合物价局标准,如果所有事情都照本宣科、一成不变,还要行政部门干什么。

请相关部门摸排一下市场行情,下基层在小区及周边调研一下,急民之所急。
官方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收到,关于您反映小区停车收费高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5月30日,谌家矶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幸福湾星澜小区调查,现场核实: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已在车辆出入口公示(见附件),白天7:00-19:00为1小时2元,夜间19:00-7:00为1小时3元,每日25元封顶,半小时内停车免费。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被反映方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相关价格违法行为。后续,如若您发现被反映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您可以及时向我单位提供违法依据和事实证据,我单位将及时依法依规查处。2023年5月29日11时38分,谌家矶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电话82261076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根据现有规定,对于开发商拥有所有权的地下车位以及未包含在总建筑面积内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地下车库,开发商确实拥有自主定价权。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分配原则,住宅区地下车位的处置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具有定价的决定权,不由政府统一定价。建议寻求业主委员会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与物业进行交涉达到双方理想的结果。 2023年5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85998698向您反馈办理情况,您已知晓办理结果。【经办单位:长江新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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